粤建质〔2014〕41号
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委)、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:
鉴于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根据新颁布实施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及国家质检总局相关文件的规定,从2014年1月1日起停止了对起重机械制造过程进行强制性法定监督检验工作,不再出具起重机械《制造监督检验证书》的实际情况,经研究决定,有关单位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2014年1月1日之后新出厂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手续时,无需提供制造监督检验证明材料。
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14年3月24日